自动驾驶入法!出事车企担责,别再吹牛了
金声言资讯8月28日消息,就在这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说白了,这次修订补上了国内自动驾驶领域顶层法律规则长期缺失的关键一块。 这次修订草案专门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独立专章。
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清晰划定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边界。同时明确了最受关注的核心责任判定规则。 啥意思?就是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直接接受违法处理。
这规矩立得明明白白。 要是自动驾驶汽车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或者是驾驶人操控的本身就只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普通汽车。这类上道路行驶的场景,全部按照现有非自动驾驶汽车的常规管理规定执行。对应的责任主体依旧是车辆使用人和实际驾驶人。
针对这次草案新增的突破性规则,不少参与立法讨论的业内专家也第一时间解读了相关调整背后的深远意义。自动驾驶产业想要真正走上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必须以法律的名义正面回应所有消费者最关心的权责归属问题。
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法新增自动驾驶专属章节,就是要从最顶层的规则层面,为后续自动驾驶相关的技术研发、商业化落地和行业治理筑牢统一的基础框架。这底子打好了,后面路才能顺。 从市场长期存在的乱象来看,草案首次明确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的清晰边界。
能从根源上防范部分车企夸大宣传、出事之后逃避责任的老问题。这事儿闹了挺长时间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少车企都热衷于把还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的功能过度包装成全自动的自动驾驶。一旦真的出了事故,就立刻搬出驾驶员是第一责任人的说辞。

把全部责任推给所谓没有及时接管车辆的普通用户。消费者维权往往举步维艰。 草案直接明确,真正的自动驾驶场景下是车辆系统在主导驾驶行为。辅助驾驶场景下始终是人在操控车辆。仅搭载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完全按照传统车辆管理。
把车企之前口头上的安全承诺直接升级成刚性法律义务。本质上是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的最基础兜底守护。 另一项极具突破性的规则设计,是草案规定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默认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先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果企业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相关违法行为和自动驾驶功能本身无关,才可以另行划分责任。直接把举证责任划到了离运行数据最近的车企一侧。既兼顾了技术层面的理性判断,也充满了对普通用户的人本关怀。 这样的规则设计,一方面能倒逼相关经营者充分评估自身技术的真实成熟度。
在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的清晰界分下选择符合自身能力的经营路线。不再靠虚假宣传忽悠消费者。说白了,就是让你别瞎吹。 另一方面让掌握全部车辆运行数据、占据技术绝对优势的企业方承担主要证明责任。形成对技术强势一方的合理约束。
从实际操作层面最大限度保障普通消费者的合理利益。这账算得精,但也公平。 这次规则调整也直接纠正了此前公众层面广泛存在的认知误区。当前国内市场上绝大多数量产汽车搭载的都只是L2级别的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人必须全程手握方向盘监控全部路况,承担所有驾驶相关的全部责任。
这点千万记牢。 之前不少辅助驾驶相关事故发生的核心诱因,就是普通消费者被车企的过度营销误导。错把辅助驾驶当成了自动驾驶撒手不管,最终酿成了本可以避免的悲剧。这次法律层面明确定义之后,相当于给所有消费者都划清了最清晰的认知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