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限制上路后,我国多地宣布禁产"老头乐"
9月22日获悉,根据国内媒体的最新消息,江苏徐州及鲁西南等低速电动车产业集聚地带,当地政府已着手从制造环节着手压减低速电动四轮车的产出规模,试图从供给源头控制此类车辆流入市场的数量。
整个低速电动车行业的上下游企业几乎同步体会到了监管趋严的影响。一位从事电动车座椅生产的零部件供应商透露,最近一段时间其接单量骤降约三成;另一家专注制造车身防撞梁的企业也表示,整体业务量缩减了两成至三成不等,中小型配套企业的经营难度明显加大。
在此之前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全国多数地方针对低速四轮车的管理重心偏向使用阶段,核心措施是将此类车辆挡在公共通行道路之外。
各地方通常采取设定缓冲期限、重点路段按时间段限行、再逐步过渡到全面禁止上路的阶梯式管理路径。随着多个城市先前划定的过渡窗口相继关闭,覆盖全市范围的全面禁行规定密集生效,低速电动四轮车原有的存量消费空间正加速收窄。
一家以"老头乐"为主打车型的制造商客服人员向外说明,其产品归类为非机动车,无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即可操作,而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全国性管理规范,能否实际上路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执行细则。对于当前是否正常开展生产的问题,该人员回应称各项经营活动均在正常推进中。
客观来看,民间所说的"老头乐"在法规定位上存在尴尬之处——它既不符合正规机动车的标准,也不满足普通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技术规范。
此类产品始终未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清单,因此无法申领机动车号牌,从根本上缺乏驶入公共道路的合法依据。
市场上流通的一部分"老头乐"标榜为公园、风景区内的专用游览用车,归类为场地作业车辆,其设计用途仅限于封闭区域内的内部通道,本就不具备进入公共社会道路的资格。
国内多座城市早已先后实施了涵盖低速三、四轮车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治理举措。北京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违规电动三轮车及四轮车一律不得上路,同时严禁将其随意停放于街道、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
2023年7月,山东滨州发出通告,规定自同年10月1日起,辖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生产或销售未进入工信部机动车公告目录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再往前追溯,2023年4月已有公开信息表明,江苏拟借助地方立法途径,对老年代步车从生产到销售的全流程实施严格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