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两年没过户,卖家背锅93分违章,法院判了:赶紧办手续
湖北襄阳谷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卖车不过户引发的纠纷案。卖家李四在车辆交付两年多后,因为买家一直拖着不办过户,名下凭空多了71条交通违章、93分扣分、7250元罚款。这事儿听着就让人窝火,车都送人了,麻烦还跟着自己跑。
说白了,这车原本就是案外人王五借表姐李四的名字贷款买的。车登记在李四名下,实际开车的是王五。到了2023年3月,王五手头紧,想转手回点血,就以15万块的价格把车卖给了张三。当时两人说好,剩下的车贷由张三来还,等贷款还清了再配合办过户,当天就把车和钥匙交了。
为了把责任撇清楚,2023年8月,登记车主李四跟实际买主张三又签了一份《机动车权利转移协议》。这份协议相当于给之前的口头买卖盖了章,白纸黑字写着:从2023年3月17日交车那天起,车子出啥事、有啥违章、担啥责,全都归张三管。

车贷结清后一个月内,两边得配合过户,费用也是张三掏。 等到2025年6月,车贷终于还完了,协议里说的过户条件算是凑齐了。可这时候张三就开始装聋作哑,不管李四怎么催,他就是找各种借口拖着,既不去办过户,也不管车子弄出来的那一堆违章。
等到李四实在忍无可忍去起诉的时候,这辆车已经攒下了71条违章,扣了93分,罚了7250块钱。更离谱的是,年检过期一年多,交强险也断了快半年。 多次沟通都没下文,李四只好告到谷城县人民法院。他请求法院让张三履行过户义务,付违约金,还得把所有违章都处理干净,维权的钱也得张三出。
法院审理后认定,那份协议是双方真心实意的想法,内容合法,对两方都有约束力。现在贷款清了,过户条件全满足了,张三被催了好几次还不配合,这就是违约,得接着履行合同里的违约责任。最后法院判了:张三要在判决生效后三十天内,配合李四办好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过户产生的必要费用也由张三承担。